关于2008年度辽宁省语言文字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日期: 2010-08-01浏览:

日期:2008-7-16

根据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和辽宁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需要,为研究总结管理工作中获取的各种数据与经验教训,致力于研究,服务于改革,满足社会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基本需求,提升语言文字工作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专业水平,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省语委今起开展语言文字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该课题项目将由省语委办会同教育厅科技处共同委托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以教育厅科研立项形式下达。

一、 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及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及应用语言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课题研究项目。

2、 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及以上项目。

3、 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4、 申报类别包括,一般项目或重大项目。

二、 申报条件

项目第一申报人必须是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 申报程序

1、 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和《申报登记一览表》(附件2)。

2、 报送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纸件一式三份,《申请评审书》和《一览表》的电子版(请发送电子邮件)。

报送地址:东山13栋(工会后山)207室

截止日期:2008年9月22日

联系人:李力 李艳艳

电话:84708600 84708958

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