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0-08-01浏览:

日期:2008-6-11

关于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008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高等学校推荐和教育部社科委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课题共40项(详见附件)。

以上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即:

(一)重大攻关项目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教授,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由对招标课题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担任首席专家;

2.由居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研究群体构成课题研究骨干;

3.拥有对招标课题开展研究必备的条件(如相关研究机构等);

4.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二)重大攻关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三)重大攻关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但必须由一所高校作为牵头投标单位;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国外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四)一位首席专家,每次只能参加一个重大攻关项目的投标。正在承担重大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投标。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重大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08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投标材料和要求

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一)请各位拟投标老师仔细参阅《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课题》(附件1)和《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二)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要求,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附件3)和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附件4)

四、投标办法

(一)请将填写后并A4打印的的8份《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及附件,分别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请将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校科技处

(三)交纳评审费1000元/项

五、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08年8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科技处(主楼208室)

联系人:李力 李艳艳

电话:84708958

电子邮件:wkb@

附件下载


《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招标课题》.doc

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办法.doc

《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doc

教育部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8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