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社科联(社科院)重大课题、重大活动、重大成果精品工程申报通知

日期: 2011-12-01浏览:

2012年,省社科联决定,继续组织实施“三个重大”精品工程建设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内容和形式

(一)重大课题

重大课题,指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重大课题坚持以辽宁改革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深入研究辽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确有价值的成果,为实现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目标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二)重大活动

重大活动包括学术活动、社会科学普及活动、《辽海讲坛》。

1、学术活动:指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既具有前沿性的,又具有鲜明主题的和一定学术影响的单项或系列性学术活动。具体包括:学术年会、学术论坛、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决策咨询论证会等。学术活动要着力于培育本学科领域或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创新;着力于汇聚人才、培养人才;着力于打造影响大、精品迭出的学术活动品牌。

2、科普活动:指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具体包括,社会科学普及周和科普日的重要活动;党的理论、政策法规、社会科学知识普及进基层活动;社会科学知识展览、全民读书活动;经常性的专题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科普活动要具有一定规模、具有广泛影响和实际效果。

(三)重大成果

重大成果指本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主持完成的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研究报告、科普读物等拟公开出版发行的著述成果。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1、申报范围:“三个重大”精品工程建设原则上面向省内各市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团、高校社科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和有关省直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申报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也可兼报。

2、申报要求:2012年8—9月将举行全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凡可纳入学术活动月的各类论坛、学术年会、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原则上均要安排在学术活动月期间内。2012年5月14——20日举行全省科普周、9月17日举行全省科普日,各类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都要安排这两个时间段内进行。

申报学术活动、科普活动,需报送《活动方案》,方案要思路清晰、内容详实、有操作性,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具体、形式新颖,特色突出,时间地点明确、有工作团队、有经费预算、有保证措施。

4、申报方式: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和有关单位申报学术活动由省社科联科研部受理;申报学术活动需填写《省社科联“三个重大”精品工程重大学术活动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省社科联“三个重大”精品工程重大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均附电子文档。

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由省社科联科普部受理。申报科普活动需填写《省社科联“三个重大”精品工程重大科普活动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省社科联“三个重大”精品工程重大科普活动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文档。

凡申报“三个重大”精品工程活动均需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以上表格请从省社科联网站统一下载:)

重大课题拟资助15项,申报课题指南、时间及招投标办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重大成果拟差额资助5部,申报和评审单独组织实施,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申报集中受理时间:12月12日。申报全省科普周、科普日和全省学术活动月活动原则上在此期间内申报,特殊情况可延至开展活动前2个月。

省社科联科研部联系人:张华、张强、刘艳,联系电话:024-23261430,电子信箱:zhanghua0320@163.com

省社科联学会部联系人:张冲、于鑫,联系电话024-23264170,电子信箱:xuehuigongzuo@126.com

省社科联科普部联系人:郗婧、赵秀峰、白云锋,联系电话:024-23264271,电子信箱:sklkp@163.com。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附件:

1、省社科联“三个重大”精品工程重大学术活动申请书.doc

2、省社科联“三个重大”精品工程重大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xls

3、省社科联“三个重大”精品工程重大科普活动申请书.doc

4、省社科联“三个重大”精品工程重大科普活动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