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调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2-07-27浏览: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活动立项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2〕24号),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12年度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活动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理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2.需提交材料:

⑴ 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以下简称《审批书》,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见附件1);

⑵ 调研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⑶佐证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如调研课题成果已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且在显著位置注明“省社科联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活动立项课题”字样,可提供佐证材料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条件;凡被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和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的调研成果,可免于鉴定评审,视为结项,并按《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成果奖励的若干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⑷《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供,见附件3);

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并按《结项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

调研课题结项材料均从省社科联网站()科研工作(科研课题)下载。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请填写《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课题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科研部审批。

4.调研课题不允许延期结项,如当年未按时申请鉴定结项,则立项课题给予撤项处理,省社科联将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助经费,且取消课题负责人1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除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之外的申报单位获批的调研课题,课题成果结项评审合格后每项将再次拨付2500元的经费资助;如评审不合格,则不再拨付经费。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把关,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结项材料。

附:1.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doc

2.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课题成果排版打印格式要求.doc

3.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课题结项汇总表.xls

4.百项课题、千名专家学者服务新辽宁建设调研课题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doc

联 系 人:刘艳

电话:024-23261430(兼传真)

电子信箱:sklkyb2009@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部(503室)

邮 编:110006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