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联收取评审费
著作 200元
论文 研究报告 100元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每两年一届以市政府的名义表奖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的要求,从2012年9月起开始进行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推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要求的创新成果评选出来;切实把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为大连市深入实施“开放引领、转型发展、民生优先、品质立市”战略提供理论支持的创新成果评选出来;切实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大社会价值,做出重要理论贡献和实践贡献的研究成果评选出来,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发展,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大连市社会科学进步奖以市政府名义授予,是对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最高奖励。评奖工作由大连市社会科学进步奖评委会组织,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具体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特殊贡献奖”及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申报主体
凡享有公民权利、户籍在大连市的公民,驻地在大连市的现役军人和军事单位、中央及辽宁省驻大连市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在大连市注册的法人及其下属机构和人员,在申报范围规定时间内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申报。
五、申报范围
2010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或不宜公开发表的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大社会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特殊贡献奖申报范围
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另行申报“一、二、三等奖”评选)。
2.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的优秀研究成果。
3.在省级以上范围内有应用价值的优秀研究成果。
(二)一、二、三等奖申报范围
1.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优秀研究报告、论文和公开出版、发行的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工具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由市级以上职能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并出版的社会科学类教材。
2.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具有准印证的内部资料上发表的优秀课题成果、文章。
3.我市社科工作者与外市合作任主编或副主编以及主要研究人员的优秀研究成果。
4.通过结项验收的市级以上项目(课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限制申报范围
1.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若论文集为一人论述同一专题,可作为著作参评,若非同一专题,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单独申报。
2.多卷本或系列成果使用同一书号出版的,只能申报1项。
3.丛书类成果如作为整体申报,则单册不能分别申报。
4.丛书类成果如各分册系相同主题或同一学科则只能整体申报1项;不同主题或不同学科的,可分别申报。
5.著作再版本,如原著没有参加过评奖,再版时间又在规定评审的时限内,可以申报参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申报范围
1.非社科类研究成果(如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公文、法律、法规等文件材料,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汇编及剪辑转抄的资料书等)。
2.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中以自然科学为主的成果。
3.凡已被列入出版计划,但尚未正式出版或发表(包括已经排版的清样)的成果。
4.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5.其他评审办认定的不可申报的成果。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时限确认以报刊发表时间,结项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一个申报者只能在一个相关受理单位申报,限报1项。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政建议等,均以原件上报的日期以及上报部门签署意见的日期为准。
2.申报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提交本单位书面证明和被采用后的佐证材料。
3.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申报成果,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同时提交中文摘要,翻译论著需同时提交外文原件及有关译著原版的评价,装入佐证材料中。
4.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联名申报;非第一作者申报需经第一作者与主要合作者同意才能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
5.只有一位作者的成果,作者去世,可由其继承人代理申报。
6.集体研究成果必须在主要研究人员同意的前提下,以集体名义申报。
7.成果署名以单位为作者的,以署名的单位申报,不能个人具名申报。
七、提交材料
1.《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
2.《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成果摘要》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
3.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2份;
4.研究报告和著作类:成果原件1份,匿名处理后的封面、序言、目录复印件各2份(匿名件需处理掉在内文、脚注、前言、后记、封面、封底等出现的有关作者姓名、单位、照片及其他可显示作者身份的所有信息);
5.佐证材料2份。佐证材料由科研处查验原件,属实后,以复印件提交;
6.《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登记汇总表》电子版。
八、联系方式
集中受理时间:2012年9月28、29日,10月8日
联系人:路大壮 孙莹
联系电话:84709736
Email:wkb@
2、《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表填写说明》
4、《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登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