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报的老师请自行邮寄。
经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学术委员会确定、湖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2013年度著作出版资助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心成立岳麓书院国学传播与研究中心著作资助出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具体负责资助出版的各项工作。
(一)国学研究著作: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国学研究专著。拟定资助出版五至八种。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有争议者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二)国学博士论文:国内关于国学研究的博士论文,被评上全国、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优先。拟定资助出版十种。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3、必须是重点研究国学的博士论文,为作者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为原创作品;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个人名义进行,鼓励跨国家、跨地区、跨单位个人联合投标。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资助出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2、《申请表》填写后,邮寄《申请表》两份及有关材料至中心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并发送《申请表》电子版至ylsygx@sina.com。中心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审核通过后被推荐的申请资助著作,中心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会及时联系申请人。之后由申请人将书稿和《申请表》邮寄至中心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后转交给岳麓书院国学传播与研究中心著作资助出版领导小组。
4、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有关专家审读书稿(至少邀请三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标注评语),初步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最后报岳麓书院国学传播与研究中心审定。
5、经中心审定批准合格的国学研究资助著作,由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通知作者,并具体落实资助出版事项。
1、经评选确定的资助著作,由作者与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协同联系省内外正规出版社出版,由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拨付出版资助经费。
2、资助著作出版时须在封面和扉页上注明“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著作资助出版”字样。
资助出版的国学研究博士论文和著作将在省社科联每年举办的科普宣传月中予以推介,并采取其它适当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解释。
(注:邮寄时请在信件封面标注“著作出版资助申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