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1—2012年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课题负责人填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重点课题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重点课题结项审批书》),提交完整版课题成果和按规定减缩的精华版课题成果,精华版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
2.《重点课题结项审批书》《重点课题结项汇总表》、“重点课题结项成果封面样本”、“重点课题结项成果精华版样本”在大连社科网站()下载。
3.提交材料:《重点课题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A4纸型,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课题最终成果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统一封面样式),成果精华版一式1份,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一式1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文本各1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重点课题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
4.课题最终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申报,须为中文成果,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
5.成果精华版用于提供资政建议、决策参考。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控制在5000字左右,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不得少于精华版全文篇幅的30%,作者署名3人以内,并附每位作者的简介,提交300字左右内容摘要和3—5个关键词,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
6.成果精华版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
7.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1—2012年度部分重点课题成果已申请结项并在《结项汇总表》(见附件2)中被标注“已结”者,只需提交《重点课题结项审批书》和按规定减缩的精华版,不再参加结项评审;标注“已申请未结项”者,请修改后重新按要求申报;标注“未结项”者,请按要求申报,市社科联(社科院)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履行结项评审程序。
8.课题结项受理时间:2013年11月29日11:30前。不能按期完成的课题,可以申请延期,参加2013—2014年度相关课题结项工作。
联系人:路大壮 孙莹
地址:主楼215室科研院文科部
联系电话:84709736
E-mail:wkb@
附:1.《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重点课题结项审批书》
2.《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1—2012年度重点课题结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