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日期: 2014-12-02浏览:

2011-2012年度辽宁省成果奖(以下简称省社科成果奖)统一使用《辽宁省成果奖申报系统(2014年版)》进行成果申报。成果申报采取三级帐户模式进行管理,申报流程为申报者成果申报、各申报点资格初审、省中心申报点资格复审。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章 申报者成果申报

省社科成果奖申报成果信息录入工作务必由申报者本人完成,以确保申报信息填写的真实、准确和完备。

一、申报者个人信息录入(时间要求:2014年12月8日至12月31日)

1.登陆申报系统网页(),点击下图左下角 “新申报者注册”按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 (注:本系统仅支持在IE7或IE8浏览器下使用)


2.按下图提示信息进行填写(姓名、单位名称、所属申报单位名称、所属申报单位授权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需如实填写);申报点设置参见《申报办法》有关规定。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图左下角“申报人注册”按钮完成新申报者个人信息注册。(注:“所属申报单位授权码”需向所属申报点索取)


3.完成注册后显示如下页面:

申报者注册信息成功后,如需修改注册信息,则点击下图右下角“修改注册信息”进行个人信息修改;如不修改,则点击下图左下角“成果申报”,进入成果申报环节。


二、成果申报

1.成果申报可以直接点击上图“成果申报”按钮直接申报;也可以返回主页面,如下图所示,输入申报者“用户名”和“密码”, 点击下方“登陆”按钮,进入“申报人登录成功”页面。


2.如上图所示,登陆成功后显示如下页面,可进行“成果申报”或“修改注册信息”。

如修改个人注册信息,点击下图右下角“修改注册信息”按钮;如进行成果奖申报,点击下图左下角“成果奖申报”按钮,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


3.根据申报成果类别,选择申报“社科研究成果”或“社科普及研究成果”。以申报社科研究成果为例,如下图所示,点击下图左侧“社科研究成果”按钮,进入成果申报“基本信息”录入页面。


4.按下图示例如实填写申报成果“基本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第一作者基本信息”录入页面。


5.“第一作者基本信息”录入:

按如下格式填写,填写时应注意严格按照第一作者本人真实信息进行填写,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主要参加者”信息录入页面。


6.“主要参加者信息”录入:

根据《申报办法》有关规定,按主要参加者先后顺序进行录入(不含申报者本人)。录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成果“申报信息”录入页面。


7.成果“申报信息”录入:

(1)如有“相关系列成果”和“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请在相应位置如实填写。


(2)以下表格内容无需填写,详细内容分别填写在《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科普著作(丛书)/音像制品]》中。


(3)“申报成果说明”、“提交《成果摘要文稿》”和“提交《决策咨询建议稿》”,按《申报办法》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仅支持word格式文件)。


申报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上图右下角“提交”按钮,完成成果申报信息录入工作,系统进入下图“填报成功”页面。

申报成果后,申报者需点击下图左下角“申报表打印”按钮,输出相关表格《申报表》、《申报成果说明书》、《成果摘要文稿》和《决策咨询建议稿》,连同《申报通知》中要求申报者填写的 《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科普著作(丛书)/音像制品]》,一并报送至其所属申报点,接收其受理申报点的资格初审。


8.如申报者密码“丢失”或“忘记”请登录申报系统“主页面”,点击右下角“申报者找回密码”按钮,进入“查询密码”页面进行查询。


9.查询密码:

填写“用户名”、“电话”和“邮件地址”(均为申报者注册个人信息时所填的用户名,电话和邮件地址),填写完毕点击“开始查询”按钮查询密码,如下左图所示;查询结果显示“您的密码”,如下右图所示。如有疑问,请与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024-22821444),如下所示。

 

第二章 各申报点管理

全省共设三类成果申报点,即各市申报点,各有关高校、党校、干校、社科院等申报点和省中心申报点。各市申报点设在14个市社科联,负责接受其各市直部门(单位)、市属高等院校、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成果申报;各有关高校、党校、干校、社科院等申报点设在其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其他负责部门,负责接受其单位内部成果申报;省中心申报点设在省社科联评奖办。

一、各申报点转发“成果申报通知”和“申报点授权码”(时间要求:2014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各申报点要在规定时间内转发《成果申报通知》,并将“申报点授权码”向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进行发布。

二、各申报点资格初审(时间要求:2015年1月1日至1月11日)

各申报点要严格按《申报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完成成果申报和资格初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管理系统

各申报点选派专门管理员登陆该申报系统,如下图所示,输入申报点“用户名”和“密码”, 点击下图“登陆”按钮进入成果申报管理系统。


2.查看和管理申报信息

管理员可以在此页面点击下图左上角“通知浏览”按钮,查看成果申报有关“重要通知”,并将通知内容传达至申报者个人;可以点击下图左下方“申报管理”中“社科研究成果申报表管理”或“社科普及研究成果申报表管理”按钮,对其受理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初审。


3.申报成果资格初审(以“社科研究成果”为例)

如下图所示,由管理员在此页面“操作”栏中点击“查看/修改”按钮,对照其申报成果《原件》、《申报表》、《申报成果说明书》、《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科普著作(丛书)/音像制品]》及相关佐证材料、《成果摘要文稿》和《决策咨询建议稿》逐项进行资格初审。对于相关信息填写真实、准确,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点击“提交”处理;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予以“撤项”处理(注:撤项需谨慎处理,一旦撤项,成果申报信息不可恢复,因此撤项前请先联系申报者修改申报成果信息,如确实不符合申报条件,再进行删除)。

在此页面可以进行“申报表打印”、“成果摘要打印”或“咨询建议打印”。


“查看/修改”申报成果有关信息:

1 审核“基本信息”

点击“查看/修改”按钮后,进入如下页面。管理员对申报成果“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可做修改),审核合格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第一作者基本信息”页面进行审核。


2 审核“第一作者基本信息”

管理员对“第一作者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可做修改),审核合格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主要参加者”页面进行审核。


3 审核“主要参加者信息”

管理员对“主要参加者信息”进行审核(可做修改),审核合格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信息”页面进行审核。(注:主要参加者不包括成果申报第一作者)


4 审核“申报信息”

管理员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可做修改),审核合格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该项成果资格初审工作任务。此项审核步骤及说明如下:

A.如下图所示,审核“相关系列成果”和“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的真实、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B.如下图所示,审核“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7项信息无需填写,详细内容是否填写在《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科普著作(丛书)/音像制品]》中),并审核其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对其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审核。


C. 如下图所示,审核“申报成果说明书”内容是否按照不同成果形式要求进行填写;审核“成果摘要文稿”(必须提交)和“决策咨询建议稿”(可以不提交)是否提交,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对其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审核。


5 申报成果审核工作完成后,显示如下页面。如需“修改”信息,点击下图左侧“修改”按钮,对该项申报成果信息进行修改;如果审核其他成果,点击下图右侧“管理”按钮,继续对其他成果进行资格初审。(注:各申报点对其受理申报成果资格初审,要按申报成果逐一进行,要求认真、准确)

6 对其他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初审

管理员点击“管理”按钮后,显示如下页面,具体操作同 “申报表管理”章节所述。


4.申报汇总

管理员对其申报点受理的所有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初审后,将不符合成果申报要求的成果予以“撤项”处理;对符合成果申报要求的成果进行汇总。点击下图左侧“申报汇总”按钮,进入“2011-2012年度辽宁省成果奖成果申报汇总表打印”页面。


5. 申报汇总表打印

如下图,由管理员对其申报点资格初审后成果按“2011-2012年度辽宁省成果奖社科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2011-2012年度辽宁省成果奖社科普及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分别进行查看、打印。


“2011-2012年度辽宁省成果奖社科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和“2011-2012年度辽宁省成果奖社科普及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仅需打印前13列内容(如下图所示),并加盖各申报点单位公章后,同申报成果一并报送至省中心申报点(省社科联评奖办)。


二、各申报点报送成果(时间要求:2015年1月12日至15日)

各申报点在对其受理全部申报成果资格初审结束后,按以上时间要求,将资格初审通过后成果逐一进行装袋,并统一报送至省中心申报点(省社科联评奖办)。[注:成果装袋统一使用省中心申报点提供的实名和匿名“档案袋”,《申报表》、《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和“档案袋”上涉及的“申报序号”和“学科序号”无需填写]

第三章 省中心申报点管理

省中心申报点负责成果申报公告、通知等信息发布;负责受理省(中)直部门(单位)、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成果申报,并负责对其受理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初审;负责对其他各申报点资格初审后报送成果进行资格复审。

省中心申报点受理省(中)直部门(单位)、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成果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12月31日;对其受理申报成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月11日;受理其他各申报点成果报送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1月15日;对通过资格初审成果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省中心申报点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予以“撤项”处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进行学科分类、排序、整理装袋,进入成果评审环节。具体操作过程如前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