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各类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11月5日更新]

日期: 2015-10-28浏览:

以下通知全部作废,教育部人文社科所有立项年度的项目,无论是哪一年的,必须在年底12月2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请项目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花不了额度的一周内收回,年底未按照承诺花完的追究责任。

收到教育部《关于调整项目预算和上交结余资金的紧急通知》(教财司函[2015]683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截至2015年年底,如有2013年立项批复仍未使用完毕的,或2014年批复至今未支出的,以及项目已完成经费仍有结余的财政资金,均为结余资金,必须上交财政。

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均属于财政资金,请立即加快执行进度。

具体要求是:至2015年12月20日之前,2013年及以前拨款立项的项目必须全部执行;2014年拨款立项的项目必须执行67%,2015年拨款立项的项目必须执行33%。

其中2013年及以前拨款立项的项目至年底如仍有结余,则财政部全部收回。

目前执行进度远远低于序时进度要求,年底将至,请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加快执行进度。且执行进度以实际支出计算,暂付款视同为结余,请尽快核销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