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6-11-07浏览:

截止日期:2016.11.21

提交材料

(1)纸质版:《课题申报书》一式4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送至文科部

(2)电子版:《课题申报书》,以“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主题“2016年智库项目申报”,发送至wkb@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中国科协“九大”精神,推动智库建设,省科协在广泛征集、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了《2016年辽宁智库选题指南》,现予公布并接受公开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2.通过省级学会、市级科协或高校科协等科协基层组织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

4.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根据《2016年辽宁智库选题指南》确定。

2.课题组须认真填写《辽宁省科协智库课题申报书》。课题申请单位须对《课题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课题申报书》一式4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5.省科协将给予课题承担单位一定经费资助,按课题经费管理规定,课题管理费不得超过课题资助总额的5%。课题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三、项目管理方式

1.课题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文件并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他申报项目将纳入省科协科技思想库的课题库中。

2.跟踪管理。项目立项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专家尽快启动调研和研究,省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开题、中评等跟踪工作。

3.结题验收。项目进入结题阶段后,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确认课题完成,省科协将出具结题证明。

4.课题成果。课题研究完成后,要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报告和一份3000字左右的专家建议。

5.成果运用。课题研究成果归属省科协,将以《科技专家建议》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也可向相关部门上报,但需注明为省科协资助成果,同时将采用情况报省科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晶,孙莹

联系电话:84709736,84707120

电子信箱:wkb@

通信地址:主楼106

附件:2016年辽宁智库选题指南

辽宁省科协智库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