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止日期:8月23日11: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以下相关材料报文科办:
(1)《项目汇总表》2份;
(2)《账户信息汇总表》2份;
(3)《项目申报表》一式5份;
(4)以上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光盘,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kb@。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参照我办暑期值班安排
电子邮件:wkb@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支持人才开展创作研究,依据《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规定(试行)》,省委宣传部决定投入一定资金,继续在全省“四个一批”人才中开展项目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资格
申报对象需为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已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的人才不在本次资助之列),若人才曾获得过全省“四个一批”人才资金资助,要求前期项目已结项,且已按程序提交结项材料。
重点支持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辽宁振兴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当前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带有导向性、创新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进行探索
2.全省“四个一批”人才资金资助项目,将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议、领导小组审核的基础上,由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结项时须提交结项表和项目成果
3.有意申报项目资助的人才,需认真填写《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资金资助项目申报表》、《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申报资金资助项目汇总表》和《申报“四个一批”人才资金资助项目人才所在单位账户信息汇总表》。人才所在单位对《项目申报表》审核后,填写单位意见,报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