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106号)中关于建立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的工作部署,更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人大财经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经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决定在省内定向征集财经智库专家,现面向高校征集几名符合条件的专家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严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必要的宏观经济、财政、会计、审计、税务、金融、商务、工业经济、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经济法学等相关知识,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4.从事财经工作或科研、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并享有一定声誉,能够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预决算审查监督、经济立法等工作,提出较高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5.熟悉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6.身体健康,热心参与专家工作,并有一定的时间保障;
7.遵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
二、专家推荐程序
1.推荐人填写《辽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智库专家候选人征集表》,如实提供基本信息、专业成果、工作履历等方面的材料,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印章。
2.推荐单位于2018年10月日22(星期一)前,将经本单位审核认定后的《辽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智库专家候选人征集表》,连同被推荐人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送至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3.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各推荐单位集中报送的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人选,颁发专家聘书。
三、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专家参加下列活动:
1.参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草案、预决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审查。
2.参加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济形势分析、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有关的会议、调研和调查。
3.参加宏观经济、财政、税收、审计、金融、商务、工业经济、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等立法方面的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和督察督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等活动。
4.参加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临时性活动,可以参加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受邀专家应坚持独立、严谨、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出具有指导作用或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10月22日上午8:30前
纸质版:《辽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智库专家候选人征集表》原件,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电子版:《辽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智库专家候选人征集表》发送至wkb@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晶
联系方式:84709736
电子邮箱:wkb@
附:《辽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智库专家候选人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