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管理办法》(附件1),文科办即日启动网络成果以及其他类(音乐作品,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以及其他)成果的申报、鉴定、分级工作。
申报科研成果应为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公开发表,我校从事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含兼职人员)以及由教师指导的在校学生以大连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成果。网络及其他类特殊科研成果申报后,文科办组织专家根据办法对成果进行政治审核,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大连理工大学研究成果分类方案(试行)”对成果进行学术评价分级认定。
本次成果鉴定的最终解释权在文科办。
申报材料:
1.纸质版:《网络及其他特殊类别社科成果鉴定表》(见附件2)1份,学术承诺书1份(见附件1),申报鉴定成果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照片)5份,成果简介(800字以内)1份,网络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网址出处。
2.电子版:以上所有电子版以附件(PDF/JPG/WORD)形式发送到wkb@,网络成果须在邮件正文起始另外提供准确链接。
联系人:邓连智,84709736
报送地点:文科办(主楼106室)
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