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9-07浏览:

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文科办负责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内容

详见附件:2021年度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人需要提交学术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字,9月18日17:00前提交(已提交过的无需再次提交)。

2.2021年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

注意:新用户需要注册,注册时选:申报单位二级用户。

3.项目申报负责人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在线填报相应的《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说明书、产学研合作协议、查新报告、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相关附件。除相关必要证明材料外,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4.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5.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入库。入库项目将按择优、平衡原则纳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

6.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校内主管处室上报项目纸质材料。

7.本次项目申报校内推荐限5项,申报截止后,如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校内筛选评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晶

联系电话:0411-84709736

邮箱:wkb@

五、通知详情见科研院网站

http://scid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