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0-20浏览:

各位老师:

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现已开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0102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课题;经省社科联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往届立项课题

三、结项标准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课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 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等内刊刊发;

2. 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有关部门指厅局级以上职能部门);

3. 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获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征文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4. 基地课题(含基地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其中应用研究类基地的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等内刊刊发或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基础研究类基地的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中国社科报》、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中的研究基地和各市社科联承担的课题研究成果获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征文奖励或市级以上奖项。

5.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青年课题、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课题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的,等同于发表公开刊物。(中文核心期刊指刊发当年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的佐证材料是指依据课题成果发布的各类文件、实际成果图片等;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以“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标注为认可标准。)

延期结项课题按原立项年度的结项标准结项。

四、申报方式

电子材料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五、需提交材料

请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到文科办(主楼106室)

1.纸质版:

1)《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实名1份,盖学部(学院)公章;

2)实名《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2份;

3)实名佐证材料(论文、著作、内刊、证书、批示、证明等)1份。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律用WORD文档或PDF文档提交,大小不超过4M,并整理为1个文档(内容较多的可列目录);

4)最终研究成果1份(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5)决策咨询建议稿1份,青年课题可以不交决策咨询建议稿(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3)。

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按课题类别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决策咨询建议稿顺序排放,并按《结项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

2.电子版:

1)《结项汇总表》实名1份;

2)《结项审批书》实名、匿名各1份;

3)佐证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

4)最终研究成果匿名1份;

5)决策咨询建议稿匿名1份。

(电子材料每个学院整理为一个文件袋并标明“××单位2020年度省社科联课题结项”字样,内含《结项汇总表》、每个申报者的电子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申报电子版样式》)。

注:如有在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的课题成果或已获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成果,请参加结项的老师将刊发的期刊和领导批示复印件再单独整理1份,与其它报送材料区分报送。

3.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6)。不提交《2020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的,将予以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

课题结项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联 系 人:邓连智

话:84709736

电子信箱:w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