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有序、高效、科学推动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认定、保护和活化利用,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认定程序以及专项保护规划的专家评审工作,切实提升历史文化资源认定和专项保护规划编制质量,提高工作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拟建立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评审工作专家库,参与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认定以及相关专项保护规划的评审、审议过程,为开展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对申报材料和专项保护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等。特邀我校推荐有关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需推荐在以下专业领域有资深造诣的专家学者:
(一)建筑类: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设计等。
(二)土木类:包括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铁道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等。
(三)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务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等。
(四)地理科学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
(五)其他大类:历史学类、考古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地质类等。
二、条件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谨治学,坚守学术道德,工作认真,作风正派。
(二)专业基础扎实,学术造诣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从事所属领域或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副高以上(或对等政务职务)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应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积极为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保护以及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四)身体健康,能积极配合参与相关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工程入选专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除外)。
三、专家职责
经遴选确定后,纳入辽宁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评审工作专家库,可参与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认定审查以及相关保护专项规划评审工作,为之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和审核论证。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有意参与者请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详见附件1)要求,客观、真实地填写基本情况,于2021年4月22日前报送电子版到邮箱wkb@,请注意一定要在申报表中插入彩色的照片。报送人数没有限额。
(二)省厅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评选,确定入库名单,并通知推荐单位和个人。下阶段组织召开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认定专家评审会及相关保护专项规划评审会,将优先从专家库选择评审专家,并按程序完成专家评审费用支付事宜。
联系人:孙莹
联系电话:8470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