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1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参考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四份)。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二、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三、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月15日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初步的对策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底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五、项目申报日期截至6月11日。
联系人:邓连智
联系电话:84709736
电子邮箱:w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