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网络成果以及其他特殊类别社科成果进行鉴定评价分级的通知

日期: 2021-10-11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管理办法》(附件1),文科办即日启动网络成果以及其他类(音乐作品,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以及其他)成果的申报、鉴定、分级工作。

申报科研成果应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公开发表,我校从事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含兼职人员)的学术成果。网络及其他类特殊科研成果申报后,文科办组织专家根据办法对成果进行政治审核,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方案(试行)”对成果进行学术评价分级认定。

本次成果鉴定的最终解释权在文科办。

申报材料:

纸质版:《网络及其他特殊类别社科成果申报表》1份、学术承诺书1份(已交过的无需再交);

电子版:申报鉴定成果、《网络及其他特殊类别社科成果申报表》(需在表内“应用日期及渠道”标注出处及准确链接)。

联系人:邓连智,84709736

邮箱:wkb@dlut.edu.cn

报送地点:文科办(主楼106室)

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