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1-12-09浏览:

各位老师:

现收到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1〕11号),学校将组织开展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26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我校限额6项,如申报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遴选。

二、本年度设立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2万元;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20项,每项资助1万元;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10项,每项资助1万元;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自选项目10项,无资助。

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不参评自选项目需在项目类别注明“不参评自选项目”,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三、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选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6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四、本次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能申报;申报的项目不含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

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申请书(2021版)》一式3份;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项目论证)活页(2021版)》一式5份;

电子版材料:

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申请书(2021版)》;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项目论证)活页(2021版)》;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2021年度立项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科办(主楼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文科办邮箱:wkb@dlut.edu.cn。

联系人:邓连智

联系电话:84709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