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网络成果以及其他特殊类别社科成果进行鉴定评价分级的通知

日期: 2022-10-11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精神,深入实施《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管理办法》(附件1),科研院即日启动网络成果以及其他类(音乐作品,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以及其他)成果的申报、鉴定、分级工作。

申报科研成果应为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公开发表,我校从事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含兼职人员)为第一署名人的学术成果。网络及其他类特殊科研成果申报后,科研院组织专家根据办法对成果进行政治审核,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方案(试行)”对成果进行学术评价分级认定。

本次成果鉴定的最终解释权在科研院。

申报材料:

纸质版:学术承诺书1份(见附件1),已交过的无需再交;

电子版:申报鉴定成果、《网络及其他特殊类别社科成果鉴定表》(见附件2)(需在表内“应用日期及渠道”标注出处及准确链接)。

联系人:邓连智,84709736

邮箱:wkb@dlut.edu.cn

报送地点:主楼106室

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