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我校积极组织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
经过对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申报成果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于2月9日下午召开校内遴选会,以成果学术质量为基础对导向正确、符合规范和资格的成果进行遴选,按照限额要求拟推荐22项成果至教育部评奖办。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现对大连理工大学“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9日-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科研院文科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院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小晶,84709736
受理地址:主楼106室
大连理工大学“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拟推荐成果
(按学科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