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省司法厅《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立项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新时代辽宁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针对辽宁法治建设如何提质增效,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可参考《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所列选题题目,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者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理论和时间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确保按时高质完成课题研究;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相关情况。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需提交材料:
《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立项课题申报表(见附件),A4纸打印,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于5月18日前报送至主楼106室,联系人:邓连智,联系电话:8470973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kb@dlut.edu.cn。
四、立项及成果要求
1.课题类别。《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设A类课题、B类课题(自选课题)。申报结束后,省司法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立项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2.完成时间。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但需报送省司法厅审批,如延期后仍不能结项,则按撤项处理。
3.成果要求。研究成果要有理论创新,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建议方案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成果研究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和数据要准确和完整;研究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报送,不少于8000字。
《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立项课题目录
一、A类课题
1.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我省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问题研究
2.辽宁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
3.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以科技创新助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4.基于评理说事的辽宁省无讼社区建设问题研究
5.新时期营商环境法治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守正与创新
6.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区域立法协同研究
7.产业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研究
8.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法治化路径研究
9.提高契约执行效率推动民营企业发展
10.数字化赋能辽宁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探索及路径选择
11.“法治为本”视角下辽宁乡村“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12.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中公共法律服务实效研究
13.辽宁省对外开放立法完善研究
14.构建公共卫生法治体系研究
15.辽宁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16.辽宁省企业数据权益的竞争法保护研究
17.辽宁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研究
18.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研究-以东北亚国际合作为例
19.创建法治社区-基层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
20.辽宁省数字经济立法研究
21.提高仲裁公信力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22.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数据信息监管保护研究
23.律师如何全周期服务企业
2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接行政处罚权问题研究
25.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研究
26.《辽宁省中医药条例》的立法研究--助力辽宁中医药事业全面振兴新突破
27.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路径探索研究
28.数字化检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9.司法裁判中的网络反应回应研究
30.辽宁省社区服务“一老一幼”法治化研究
31.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辽宁经济振兴
32.高校法治教育创新改革实践研究
二、B类课题(自选课题)
B类课题,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开展课题研究,具体题目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