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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与综合

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6-04-14浏览:

各学院(部)及相关老师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科协、省科技厅、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省国防科工办决定开展2026年辽宁省最美科技工作宣传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标准

辽宁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推荐人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事迹、精神感人,能充分体现 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具体条件如下。

()事迹厚重感人。长期扎根科研一线,工作贴近实际、 贴近群众,精神可追可及,在故事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方面表现突出。

()道德情操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品行端正、 优良,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负面舆情及潜在舆情风险。

()社会影响广泛。工作业绩突出,在科技界及社会公众 中认可度高,声誉良好,原则上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荣誉,具 备一定新闻宣传报道基础和持续传播潜力。

()时代特征鲜明。创新争先,自立自强,特别是党的十 八大以来,在助力辽宁实现全面振兴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已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中央宣传部及省委宣传部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人选类别

()科学研究类。主要包括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或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在工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推动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健康服务类。主要包括在服务人民生命健康中作出 的科技工作者。

()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加快 农业强国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科学普及和其他类。主要包括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或 其他科技为民领域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推荐。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各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和省科协团队会员等具有推荐名额。

我校可限额推荐1位候选人。

() 初评调研。省科协等主办单位严格履行实地调研、考察评审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将事迹材料、廉政材料报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组建调研考察组,全面了解推荐人选实际情况。

()确定人选。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评议会,按照有关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议。拟选树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正式授予辽宁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

()宣传学习 主办单位印发授予决定。协调组织省级 主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对辽宁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 迹开展集中宣传报道。相关市级科协会同属地市委宣传部门等 ,组织本领域、本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事迹宣传报道。

四、有关要求

推荐材料要突出故事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确保事迹素材具备可传播、能共情的宣传潜力,确保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形象既能立得住、叫得响,又能传得开。

报送材料不得涉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情形。要对被推荐人的个人社会信用、负面舆情、科研诚信等方面有确切了解并做好把关。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可推荐本单位1名候选人,请于2026416前,将“推荐表”(见附件)发送到科研院成果办邮箱kyycgb@dlut.edu.cn,学校组织遴选后,最终确定候选人,推荐至省科协参评。


联系人:孔凌、李鉴霖

联系电话:84707602/84708602  (主楼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