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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与综合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10-24浏览:

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按照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大禹奖”)奖励工作部署, 2025年度大禹奖提名工作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

大禹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须符合《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我校具备提名资格,其他要求如下:

1. 2025年度大禹奖申报者不作为当年提名专家。

2. 提名时须从“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三等奖”中认真选择提名等级,评审过程中不得撤奖。特等奖从一等奖成果中产生,不能直接提名。

3.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成果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申报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申报创新团队奖的团队,须成立5年以上。上述时间按2025年10月31日计算。

4.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干部申报大禹奖前,须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5. 申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前三名完成人,只能申报上述奖项中的一项。

6. 2024年度大禹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不得申报2025年度大禹奖。

二、提名程序

2025年度大禹奖提名采用线上受理方式,程序为:提名申请、提名书填报和提名公示。

(一)提名申请

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排名第一的提名专家)须在大禹奖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申请账号。

(二)提名书填报

申报者凭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提名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起上传至系统,提交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

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提交给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申报者需打印提名书和附件(公示证明材料单独打印),邮寄至通讯地址。

(三)提名公示

提名成果须于申报前在所有完成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

三、材料要求

大禹奖提名申报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份。

2. 大禹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一份。

四、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31日前与科研院联系获取申报账号。11月8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到邮箱,11月14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系统填报,纸质材料报送到主楼208。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昊、孔凌

电 话:0411-84708602

邮 箱:kyycgb@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