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与综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2010年第4期应急研究项目申请说明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0-10-20浏览: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以下简称“应急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理论基础上、运用扎实的科学方法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

  设立应急研究项目的目的是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及其科学基础。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研究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研究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主要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当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法律上允许、操作上可执行、进度上可实现、政治上能为有关各方所接受,以尽量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研究方法要求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研究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主持完成过相关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学者将得到优先考虑。应急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
      应急研究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应急研究项目立项建议书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 毛中根,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6660,电子版请发至应急研究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
二、2010年第4期应急研究项目《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研究》申请指南
      根据专家提出的项目建议书和实际宏观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咨询意见,管理科学部决定设立2010年第4期应急研究项目《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研究》,从即日起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生产和使用汽车所造成的能源压力、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严重威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节能和低碳压力下,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面临的时代命题,也逐渐为各国政府所重视。如何诠释这一命题,对中国汽车产业发展乃至国民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我国石油资源对外依存度高,降低交通用油量、大规模应用清洁能源汽车,是国家构建节能社会、减轻对原油进口依赖的战略举措;另一方面,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数量较大,而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更加苛刻的环保要求,发展新能源汽车是碳减排的必然选择。

      中国从2000年开始规划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类型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正在开展千辆以上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应用。通过近10年的自主研发和示范运行,中国在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领域取得明显突破,目前整个产业正处在研发向产业化转化的重要阶段。随着新能源汽车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发展路径正逐步明确。

  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大,成本较高。为了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美国、日本等国家政府采取减免购置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措施,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尽管新能源车具有环保省油的优点,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市场接受度难以达到推动产业正常运转的要求。总体上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既有相关政策扶持又有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方面的困难。
      影响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有新能源供求及价格、电池技术、基础设施与服务、消费者选择和宏观政策等。本课题重点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供求及价格分析

  能源供求与价格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增强新能源供给能力,优化新能源消费结构,建立科学定价机制,发挥能源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完善新能源管理体制,实现新能源供需平衡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研究:(1)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供给能力分析;(2)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消费趋势预测;(3)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价格影响因素;(4)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

  2. 车用动力电池技术的发展阶段与产业政策

  电池技术的成熟程度决定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进程。客观评估中国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现状、所处阶段,准确判断其技术变革趋势,对及早确定车用电池技术发展路线、制定相关标准、确定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额度和补贴时间跨度极为重要。主要研究:(1)全球动力电池技术和产业化发展现状与趋势;(2)中国政府、企业等长期以来在车用动力电池技术领域进行的技术研发部署及进展;(3)中国动力电池技术、标准和产业化现状、所处阶段及产业政策。
      3. 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

  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保障。除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外,大部分新能源汽车都需要专用燃料并单独建设基础设施。因此,加快充电站网络、车辆维修服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研究:(1)国外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模式的经验总结和借鉴;(2)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相关基础设施的现状和问题;(3)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结合的政策研究;(4)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基本政策。

  4.新能源汽车产品战略与商业模式

  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必须建立在稳定和成长的市场需求基础上。因此,深入分析我国多层次、大纵深的市场特点,开发适合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借鉴国外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研究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行为,培育下游需求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研究:(1)中国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产品战略;(2)影响消费者接受新能源汽车的关键因素及消费者意愿分析;(3)美、日、欧等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产品战略及商业模式借鉴;(4)中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预测及商业模式选择。
      特别注意:应急研究项目定位于政策研究,强调应用管理理论和科学方法,运用有效的数据支撑,加强与实际管理部门的结合,在长期学术研究成果积累的基础上,针对项目指南提出的研究专题,快速提出科学、可靠的研究结论和可行的政策建议。因此,申请书的撰写必须突出政策研究的特色,在相关背景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明确研究问题;在提出政策建议、产生政策影响、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同时说明支撑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理论方法和数据来源。应急研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也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特别要求:1.申请者一般应有扎实的相关数据和实际背景资料基础;2.申请者必须在相关科学问题研究方面,具备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或承担过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相关课题的扎实前期研究基础。请在申请书中明示以上相关信息。
      三、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申请者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资源条件,针对本期应急研究项目主题《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研究》以及上述提出的研究专题,选择独到的视角和方向,设计研究题目、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项目。即要求申请者将本应急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确定总负责人、分课题负责人以及分工情况(务必同时附上“承诺书”);提交总体申请书和分课题申请书。
      3. 管理科学部将采取课题总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研究形式,由总负责人组织团队集体申报。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经评审专家评议后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下设4-5个分课题,每个分课题的平均资助强度为10-15万元,总负责人课题资助强度为15-20万。

  4. 本期应急研究项目鼓励研究者与实际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申请开展研究,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 研究期限定为10个月(2010年12月-2011年10月),项目启动5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

  请准备申请项目的专家到基金委网站下载填写2010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填写G03,并在“资助类别”填写“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填写“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填写“应急科学研究专款项目”。

  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务必在2010年11月3-5日期间由各自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ISIS系统上传并确认,同时发送至应急研究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纸质版(一份)应在2010年11月5日前(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邮寄至管理科学部 毛中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邮编:100085)。两个版本均到达方视为申请有效。

      管理科学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决定资助的项目会在11月15日前通知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