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与综合

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1-04-06浏览:
  

各有关院系领导、专家:

根据中国-新加坡政府间科技协定,为进一步推动中新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经中国科技部与新加坡科研局商定,双方共同启动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并开始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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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领域
  本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优先支持领域为可持续能源和新能源(Sustainable/New Energy

2.申报资格
  中方可接受大学、研究所和企业申报,新方只接受大学和研究所申报。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合作基础。

3.合作期限
  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支持力度
  本期联合研究计划将支持不多于7个项目,中方对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100万人民币,新方对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25万新元。

5.征集期限
  开始时间: 201141
   
截止时间: 2011420

6.申报办法
  6.1中新双方项目申报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和新加坡科研局(A*STAR)提交申报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执行单位和负责人信息应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将不予受理。
  6.2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中英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其中,中文建议书需中方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中方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英文建议书需双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6.3中英文项目建议书请打印一式四份,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中英文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kjckfk@。邮件主题格式为中新JRP-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科技部将不予受理。
  6.4中文申报表中如有涉密内容,须在纸质材料中注明,并只递交英文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材料,严禁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涉密中文申报表。
  6.5推荐部门:教育部 (其他信息请联系84707603

7.项目评审和通知
  7.1中新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通报各自评审结果,并据此共同协商和确定第七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支持的项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以发文形式通知最终立项的中方项目单位,未立项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7.2科技部合作司将根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重点项目评审的有关程序,对中方申报的项目进行三轮评审。对于通过每轮评审的项目,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方项目申报单位参加下一轮评审的相关事宜。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
  政策咨询
  联系人:钟文艳(电话:010-58881346 
  材料报送

  联系人:张  楠(电话:010-68598204,传真:010-68515808
  Emailzhangn@cstec.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大连理工大学:
  联系人:孙红新  (电话:84707603   Emailkjckfk@)

  
  附件1: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中文建议书
  
  附件2:第八期中新联合研究计划英文建议书
  
  附件3项目信息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