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与综合

转发教育部:关于征集高校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1-05-16浏览:
  

教技司 [2011]163

部属有关高校:

现将科技部高新司《关于征集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的通知》转发你校。并就通过教育部科技司推荐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取发布指南,征集项目库预备项目是“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请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推荐工作,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

2.在项目组织过程中,要注重原有技术积累,集成校内优势力量,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争取多渠道支持和推荐。为提高所推荐项目的入库率,鼓励产学研用结合和校校联合申报;

3.所推荐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成熟度,并不低于指南中的最低方向(不宜自行更改项目名称,2010年已安排的项目将不再重复安排)。各高校应对所推荐项目严格把关,对推荐书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学校申报情况,我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视情况进行项目、课题的重组和整合;

4.限制性要求:每校每个指南方向的项目不可重复推荐,每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每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各校可在推荐限额(附件1)范围内,根据学校情况,在7个领域,3类项目中自主安排,并对推荐项目按成熟度排序上报(附件2);

5.推荐流程:各校需在201161日前将拟推荐项目排序清单和推荐书电子版(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办理)发至我司高新处(邮件主题为“2012高新技术预备项目-学校名”),并出具推荐函(可传真);613日前,我司反馈审核和重组、整合意见;根据调整意见,各校于620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

6.材料要求:每个项目需提交网上生成的推荐书2份(均为正本,加盖公章,A4纸,简装成册),连同推荐项目清单、全部推荐项目推荐书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于62112:00前正式行文送达我司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

7.后期,科技部拟将所有推荐项目,按属地原则集中在省(市)科技主管部门,采取项目视音频答辩、专家集中在北京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入库遴选。请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并加强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沟通,保证答辩顺利进行。

有关文件请从科技部网站(http://program.)的通知通告栏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罗世翊、舒华

话:010-6609673366097937    真:010-66096733

箱:gxc6733@moe.edu.cn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

编:100816

附件:文件:附件1、2

   1. 推荐名额分配

      2. 推荐项目排序

 

教育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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