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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专项“苕溪流域农村污染治理技术集成与规模化工程示范”课题重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3-07-10浏览: 95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规定》、《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水专项2012年度立项的“苕溪流域农村污染治理技术集成与规模化工程示范”课题重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统一使用水专项在线管理系统(水专项网站右下角“在线管理系统”,在线管理系统支持电话,赵晓毅13466584958),请各申报单位与水专项办联系获取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网上申报,并严格按照择优申报指南(附件1)编写课题申报书、课题实施方案和课题预算书(格式模板及申报功能使用指南从水专项在线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以及课题团队和组织管理方案(附件2)。

    二、课题预算书要求详细到子课题及任务,同时须编写子课题实施方案、子课题团队和组织管理方案。

    三、请将课题的申报书、实施方案、预算书、团队和组织管理方案,子课题的实施方案、团队和组织管理方案纸质版各一式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承诺书2份,以及以上材料WORD、PDF版光盘2份,由申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7月25日17时前送至科研院高新部(主楼106)。全套材料须包装完好,注明“不得提前启封字样”,并在封条上加盖单位公章,不符要求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四、我办将根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课题、子课题一同评审,综合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联系人: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李健 李安定

    电 话:010-84665926 84665925

    学校联系人:姜沃函 赵美森 刘连峰  84708601  84706700
文件: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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