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与综合

关于申报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的通知

日期: 2020-01-09浏览:

各位老师:

现接到大连市科协海智基地申报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推动《辽宁省科协系统服务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发挥科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同海外科技团体及科技工作者建立经常、密切、畅通和便捷的联系,引进海外高端智力人才服务我市“两先区”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及省科协海外科技团体和海外科技人才的资源优势,通过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国际学术交流、技术引进和创新、项目合作、决策咨询、培训等多种方式,搭建海外人才引进、学术交流、项目合作、决策咨询的平台,服务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广泛联系海外科技团体和海智专家及团队,结合我市科技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综合需求,因地制宜搭建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海智人才创新创业的工作平台,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有针对性、有实际效果的海智活动。

2.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对外发布我市人才政策、科技需求、招才引智活动等信息,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人才引进、技术合作与项目对接等活动。

3.做好对我市海外科技人才的调查收集工作,建立海外人才信息资料库。

四、申报条件

1)重视海智工作,有相关的海智工作规章制度,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和配套工作经费;

2)有创新创业载体和工作平台,并已与海外科技团体及科技工作者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与成果转化任务。

五、申报和审批

1.申报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26日。

所需材料如下:

1)《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相关附件。

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主楼208

2.审批

市科协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情况汇报,组织专家进行认证,对通过认证的海智工作基地统一发文批复并授牌。

六、管理和保障

1.申报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采取自愿原则,申报单位要承担海智工作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海智工作基地接受本单位的领导,接受大连市科协的业务指导。市科协对海智工作基地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2.海智工作基地应经常组织开展海智工作,及时向市科协提供工作信息,每年103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第二年工作计划,并能够完成市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市科协对海智工作基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建立相关的海智工作规章制度,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地,每年有相应的工作预算。

2)每年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举办至少1次具有一定规模的招才引智活动。与不少于2个海外科技团体、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引荐海外智力人才团队,集聚海外科技项目。主动建立海外人才资料库和项目需求信息库。

3)完成市科协布置的海智工作任务。

4)向市科协报送海智工作信息。

4.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3年。申报单位在到期前90天内,需向市科协提交书面申请,经考核合格后,重新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