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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0-07-13浏览:
  

各有关院系:

近日,工信部在网站上公布了“关于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专家组拟设综合、石油化工、信息通信、电子、装备、金属非金属、医药食品、机电等八个小组,相关专家从以上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研究、教学、设计、检测、评价等人员中选聘产生。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2、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水平,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者有专业特长,同时享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3、熟悉本行业领域相关情况,热爱安全生产工作,自愿参加专家组工作;

4、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5、身体健康,能参与事故调查、抢险救灾等现场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推荐程序

1、拟聘任专家由各院系推荐提名,每院系将推荐专家名单排序,形成汇总表,由院系科研秘书统一上报至科研院;

2、被推荐专家同意推荐并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表格附后),同时签署本人意见;

3、学校将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确定学校推荐名单上报工信部。

三、有关要求

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所属单位人员情况,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组候选人员(人数自定),并于 726 将推荐专家汇总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至liuyg@,纸质版一式两份报于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技术与校企合作部(主楼106)。

四、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高新技术与校企合作部

    联系人:刘永刚

    联系电话:847086018470760315041158527

    Emailliuyg@

 

附件:1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2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院系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高新技术与校企合作部

                                      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