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有关涉海科研院所、大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加快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好《全国海洋高新技术成果推广目录》编制和首届全国科技兴海成果展览交易会准备工作,现征集海洋高新技术成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范围
属于《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支持范围,得到国家、部门、地方有关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或产业计划(项目或课题)支持或企业自主研发,已通过结题验收,产业化和业务化前景较好,技术成熟稳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推广价值的海洋高新技术成果。
二、征集单位
沿海海洋厅(局)应向所辖区内国家及地方涉海科研机构、大学及相关企业广泛征集。
涉海科研院所、大学除通过沿海省市海洋厅(局)申报外,也可直接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申报。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显示本地方、本单位科技优势,对填报数据信息应认真核查,保证材料准确性,认真做好此次科技成果申报工作。对列入目录的市场前景较好或实现交易的海洋高新技术成果,将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使其成果尽快转化或得到推广应用。
请各单位于9月13日前通过全国科技兴海信息服务平台()上报科技成果申报表,同时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
联系人:冯 磊 010-68047666; 刘如顺 010-68047664
电子邮箱:kfc@soa.gov.cn
附件:
1、海洋高新技术成果申报指南(下载)
2、海洋高新技术成果申报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