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转发大连市:关于申报第五批大连市海外学子尖端人才归国创业工程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4-06-09浏览:
  

各有关学部/院系:

为进一步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连创业的工作力度,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大连市开始征集第五批大连市海外学子尖端人才归国创业工程(以下简称海创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海外学习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2.在海外著名企业、研发机构、大学担任过研发主管3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发明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前景广阔。

   3.在世界500强公司、著名机构担任过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拥有高科技企业创立和企业上市经验,能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并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二、扶持方式:

   1.尖端人才一类项目:2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的创业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投资担保;

   2.尖端人才二类项目:1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创业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投资担保;

   3.尖端人才三类项目:5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创业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投资担保。

本届海创工程评审,将优化资金支持形式,由一次性支付改为分阶段的有条件支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资源配置,提高海创工程项目成功率。

三、企业设立要求:

    1.立项后在大连高新区内注册并申报纳税,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有相关资质证书的财务管理人员。

    4.项目申报者(团队)在公司中持有51%以上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与扶持额度相匹配。

四、申报办法:

请登录大连海创工程网站:(hc.chinaocs.com),在首页的右上方学子登录处点击注册即可。要求在系统内申报(不接受电子邮件申报,申报信息须为中文)。

五、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4613日(星期五)下午4

六、其它事项:

海创工程有关政策详情可登陆大连海创工程网站查询。 

 

七、联系方式:

大连海创工程办公室

人:王洁、李杨、李文宗、丁少鸥

联系电话: 84793861 84753822 84790268 84754903

    真: 84793861

电子邮箱:wangjie@             ly@ 

               lwz@dnbi.cn             dso@

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院

         孙红新    84707603         kjckfk@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