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关于征集2021年大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日期: 2020-08-05浏览: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专家:

为做好2021年度大连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向我校征集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在引领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突出指南的引领性、开放性、关联性、实操性。

1.突出指南编制的引领性。指南建议要强化未来产业培育,重点围绕企业创新需求,加大“卡脖子”关键技术突破力度。在征集指南建议的基础上,凝练出5-6个重点领域和若干研究方向,形成年度申报指南。

2.突出指南编制的开放性。指南建议征集和编制的过程中,充分吸收相关部门、行业、地方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更好体现创新驱动战略意图,反映各方特别是大连市产业技术需求。

3.突出指南编制的关联性。指南的编制要与大连市产业的发展紧密关联,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要与高校院所的技术供给、企业的技术需求紧密关联,突出产学研合作;要使高校院所的应用基础研究等项目与本地成果转化以及产业技术攻关需求紧密关联,有效衔接。

4.突出指南编制的实操性。本次征集的指南建议应明确研究的内容和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学术指标和技术指标等。

二、征集范围

()学校牵头申报项目类别

1.科技创新基金

征集的范围包括重点学科重大课题、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惠民部分类别项目。项目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重点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南建议方向。重点学科重大课题、应用基础研究指南建议由技术供给方和技术需求方双向填报。相关专家填报时,如有技术需求方(合作企业),需将技术需求方指南征集表共同上报学校。

1)重点学科重大课题(“双重”项目),每年每项支持额度100万元,连续支持3年。主要征集高校院所依托国家一流学科或省一流学科组织实施的重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应与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重点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对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提供技术支撑。“双重”项目指南建议实行限项申报,大连理工大学不超过10个。指南领域方向包括:人工智能、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生命健康、现代农业、集成电路、新材料、交通装备、节能环保。

2)应用基础性课题研究,每项支持额度50万元。主要征集高校院所开展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基础性课题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建议实行限项申报,大连理工大学不超过15个。指南领域方向包括:人工智能、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清洁能源、集成电路、新材料、交通装备、文化与科技融合、现代服务业、生命健康、现代农业、节能环保。

3)科技惠民,每项支持额度10万元。主要征集科普基地建设、软科学研究、医疗卫生、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扶贫与科技特派、现代农业等惠及民生的科技创新项目。其中,医疗卫生项目指南建议实行限项申报,大连理工大学不超过3项。

2.区域合作专项

主要征集与上海市、沈阳市、东北三省一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沿海经济带五市(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主体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面向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洁净能源、海洋装备等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围绕区域重点、特色产业以及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实际需求,由合作双方共同实施的产业发展关键与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流合作平台载体建设等。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类别

由企业牵头申报项目包括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中日科技合作专项,相关专家(技术供给方)可联系企业共同填报指南建议,由企业统一上报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

1.科技重大专项

需求应紧密结合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制,加大“卡脖子”关键技术突破力度。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总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2.重点科技研发计划

需求应围绕未来型、先导型产业和其他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产业发展关键与共性技术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总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项目需求应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可以完成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总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成果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应认定登记,并技术交易额在300万元以上。

4.中日科技合作专项

中日科技合作专项一般由企业牵头申报,高校申请的,应当有至少一家在大连市注册的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并由企业提供至少与政府资助等额的配套出资。主要征集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开展的对日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日本合作方原则上应在该技术领域具备领先或技术优势,并与中方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均需配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团队,分工明确;合作双方应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原则上合作研发成果由中方所有;项目单位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所申报项目不得与引进国外人才项目重复,项目研发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征集内容

根据项目类别填报不同的指南建议,突出项目选题的背景、意义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主要内容和目标,详见附表。其中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双重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建议由技术供给方和技术需求方双向填报。技术供给方建议主要从具体技术、战略意义、技术现状和研发建议等方面进行描述,技术需求方建议由企业主体提出建议,主要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重大技术需求和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描述。

四、填报要求

1.填报专家须按照各领域指南征求意见稿形式,按照征集类别、领域撰写需求或指南。填报时,要边界清晰、目标明确,突出项目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

2.指南征集仅是咨询形式,不作为立项承诺。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3.本次需求征集以无纸化方式进行,指南须通过各学部(学院)收集后统一上报至邮箱kjckfk@其中,由于科技创新基金重点学科重大课题项目、应用基础性课题研究及科技惠民医疗卫生项目实行限项申报,请各学部(学院)做好指南的整合凝练和筛选,择优上报。报送时间截止至2020825日。

五、业务咨询电话

校内归口部门联系方式:

1、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重点学科重大课题研究、应用基础性课题研究、科技惠民(科学普及、软课题研究除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区域合作专项、中日科技合作专项

联系人:张长亮

联系电话:84707603 18698605396 邮箱:kjckfk@

2、科学普及、软课题研究

联系人:邓连智

联系电话:84709736 15904246611邮箱:wkb@

科技局各部门联系方式:

1.高新处 041139989885,邮箱fox_216@126.com,主要负责人工智能、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清洁能源、集成电路、新材料、交通装备、文化与科技融合、军民融合、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指南征集。

2.社农处 041139989856,邮箱dlkjjsnc@163.com,主要负责生命健康、现代农业、海洋经济、医疗卫生、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等领域指南征集。

3.创业处 041139989880,邮箱88913677@qq.com,主要负责重点学科重大课题(“双重”项目)指南征集。

4.法规处 041139989846,邮箱dlkjjfgc@163.com,主要负责科普基地建设与软课题研究等指南征集。

5.成果处 041139989849,邮箱70375075@qq.com,主要负责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指南征集。

6.区域处 041139989867,邮箱415877671@qq.com,主要负责区域合作专项指南征集。

7.外专处 041139989838,邮箱18698680091@163.com,主要负责中日科技合作专项指南征集。

附:《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大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