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第二十五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日期: 2021-09-28浏览:

各学部、学院,各位老师:

由中国发明协会等单位承办的“关于举办2021 年第二十五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将于202111月11日至13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活动的主题是“发明创新 自立自强”,将特设“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发明成果展示专区”、“全国机械冶金建材创新成果展示专区”、“大健康展区”、 “节能环保展区遗创新成果展区”、“粤港澳大湾区展区”、“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专区”等,集中展示我国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技能水平。

技术研究开发院将组织我校优秀发明项目参加本次展会,希望各学部、学院科研团队积极参展、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方式及要求

1、各参展团队于10912:00前将《第二十五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成人参展项目申报书》(附件1)发送至邮箱xiaoyingjun@。

2、参展项目必须以实物展品展示,配以展板展示。展品可以是实物、样品、模型,同时配以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展板内容需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二、评奖工作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报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了“发明创业奖·项目奖”。在展览期间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金、银、铜奖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并分别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或奖金。

 为使评审工作委员会对参评项目有较全面的了解,请参展人员将下述有关资料作为附件提交至报名邮箱。

1、参评项目的获奖证书;

2、已授权的有效专利项目,应提供专利证书、授权专利说明书;尚未获专利权项目,请提供专利申请的全部技术文件、先进性技术资料以及新颖性检索报告;未申请专利的项目,应提供表明发明点的技术资料;

3、用于佐证应用情况和效果的客观材料,如:验收报告、用户报告、技术合同、销售或服务合同、检测报告、应用证明等;

4、技术鉴定(验收)证书;

5、新药需有批准文号,尚未取得文号的新药,应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药品评审委员会)发给的证书或初审合格证明;

6、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产品,应有该产品的卫生评价和营养评价资料复印件。

三、日程安排

1、11月7日特装展位报到、布展。11月8-10日普通展位参展人员报到、布展。

2、11月11日至13日展出。在此期间将同期进行2021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之佛山未来技术技能国际挑战赛、知识产权双向项目路演对接会等活动。

3、11月13日下午举行活动闭幕式及颁奖仪式。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系 人:肖瑛

联系电话:84709410 15210831781

   箱:xiaoyingjun@dlut.edu.cn

 

技术研究开发院

20219月28

 

附件1:二十五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成人参展项目申报书

附件2:关于举办2021 年第二十五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