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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7-18浏览:

 

各学部、学院: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19 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87 号)(附件1)及《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原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由各高校依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同一建设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领域。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7年第1号)(附件3),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等 9 个方面申报。

3.申报要求。申报平台填写《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登记表》(附件4),并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5)要求准备答辩PPT10分钟)。

72317:00前,请将《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登记表》纸件报送技术研究开发院技术开发与校地合作科(主楼518室);《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登记表》电子版及答辩PPT发送至邮箱wangchen8825@,答辩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晨

联系方式:8470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