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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副院长招聘启事

日期: 2019-06-27浏览: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副院长招聘启事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是学校与宁波市政府合作共建,在南方布局、扩大办学影响的重要创新载体。为推进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的建设,现面向校内人员公开招聘研究院副院长2名。

一、校内教学科研人员应聘要求

(一)招聘条件

  1. 德才兼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2. 了解学校学科特色,具有相应学科的专业背景,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具有良好的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外沟通能力。

  4. 具有宽阔的视野、团队协作和开拓进取精神。

(二)岗位职责

在执行院长、常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常驻宁波推进大工宁波研究院的建设工作。主要负责研究院人才培养与培训工作;协助做好研究院各创新中心规划建设与运行、研发队伍组建等工作;落实执行院长、常务副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及任期

校内人员赴大工宁波研究院工作或任职,原则上任期3年。相关待遇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校外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应聘材料

1. 个人简历。内容应包括个人及家庭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从大学至今,应包括技术职务晋升和行政职务任免,时间不间断)、在学术团体或社会团体的兼职情况等。

2. 主持完成的纵、横向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和经费。

3. 近五年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情况介绍(如已与宁波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合作,请简述)。

4. 个人从事管理工作的情况简介,以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1500字以内)。

二、校内专职管理人员应聘要求

(一)招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学校现任专职管理人员,熟悉学校情况及相关政策。

  2. 具有宽阔的视野,团队协作和开拓进取精神。

  3. 德才兼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4. 具有良好的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政策制定与落实、组织协调、资源拓展和对外沟通能力。

(二)岗位职责

在执行院长、常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常驻宁波推进大工宁波研究院的建设工作。主要负责研究院综合管理、政策体系制定、科技服务、对外沟通协调等工作;落实执行院长、常务副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及任期

校内人员赴大工宁波研究院工作或任职,原则上任期3年。相关待遇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校外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应聘材料

1. 个人简历。内容应包括个人及家庭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从大学至今,应包括技术职务晋升和行政职务任免,时间不间断)等。

2. 近五年所负责组织开展的各类重大活动、负责起草的政策文件清单。

3. 个人从事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介绍,以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1500字以内)。

4. 以事例形式阐述一项所负责过或重点参与过的开拓性、创新性工作。

三、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

请应聘人按照前述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并以“大工宁波研究院副院长应聘材料—姓名—现所在单位”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于710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xuduo@

联系人:许多

电话:0411-84709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