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转发大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9-04-23浏览:

各有关学部/院系: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东北亚创业创投中心建设,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开展2019年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科技成果应来源于国内外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明晰,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转移转化;

  (三)技术合同仅限于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同一单位的同一技术合同仅补助一次

  二、支持类型及方式

   )在连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奖励

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高校院所一次性奖励,单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二)在连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奖励

          1.大连市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奖励汇总表及申请表(附件1);

          2.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入凭证(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电子版和纸件申报材料,封面显示单位名称、申报类型及申报年度(2019年),做出目录,所有证明材料(合同、发票、报表、收支明细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学部/院系于5月20日前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和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其中:
             1、技术转让合同报送至技术研究开发院主楼518,邮箱:kfy@,电话:84707673。         

             2、技术开发合同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主楼108,邮箱:kjckfk@, 电话:84707603。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须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申报材料。


注:其他类型的补助方式和申报要求,详见市科技局通知:

 

  附件:1.大连市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奖励汇总表及申请表.doc

     2.《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技术研究开发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