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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日期: 2024-12-27浏览: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年度《结题/成果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报告》的填报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也是结题审查的主要依据以及绩效评价的主要基础。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社会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2、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并按照《条例》、相关类型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查阅http://www.nsfc.gov.cn),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结束后,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涉及敏感科技信息。

3、自然科学基金委重视科学道德、倡导良好的学风,反对弄虚作假和浮躁作风,同时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如资助项目存在探索失败的情况,请在《结题/成果报告》中如实反映并分析原因,为今后的研究工作提供借鉴。

4、《结题/成果报告》由摘要、正文、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项目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等组成。(详细要求请见附件1

5、项目负责人应在线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打印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生成的PDF文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纸质版须本人签字)。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查《结题/成果报告》,确保材料齐全并真实可靠,在规定日期内将电子文档和一份纸质文档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6、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应继续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单位,列入项目成果档案。

二、《结题/成果报告》的填报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在线提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2、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3、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4、为加强研究成果审核把关,自然科学基金委坚决治理“成果冲抵”问题,确保结题/成果报告中的研究成果信息能够准确反映资助成效,以下情况不得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

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

未标注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

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期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

 5、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是系统从“研究成果目录”的内容自动采集,在系统生成PDF文件后,请项目负责人注意检查统计数据是否有遗漏或填报错误。

6、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三、结题材料报送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处提供给各单位的分类明细账填列决算表明细(202513前发给各单位),生成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

2、财务处审核经费决算内容。

要求:以院系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到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时需要携带决算表明细底稿及财务出具的分类明细账,并提交财务处结题经费材料(结题报告封皮+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及《结题/成果报告》签字盖章页各一份。(其中签字盖章页由财务处签字盖章后由院系保存待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时一并提交)

集中受理审核决算表时间:202518日—10

办公地址: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主楼西侧楼108房间

联系人:荣翠芳  刘小琳

联系电话: 84708442

3、决算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在基金委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结题/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

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5131

4、科研院在线审核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线审核电子版结题材料。

6、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最终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一份,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与财务处审核盖章后的签字页合并装订后,由各院系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主楼108)。

提交纸质版截止时间:202533

四、常见审核退回问题提示

1、未按要求上传成果附件;

2、研究成果目录部分,常见“人才培养及学术交流情况”遗漏未填写,统计表中相关数据为零;或常见“参加会议人数”写成会议总人数,正确应为本课题组参会人数;

3、经费决算**科目为负数,请联系财务处修改;

4、将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应删除。

联系人:刘静冉  李敏

电话:84708659

附件:1、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4年版)

2、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预算制)

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包干制)

3、如何填写项目结题报告

4、我校2024年国自然基金结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