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民口)

转发基金委: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基于通用大模型的工商管理前沿科学问题研究”

日期: 2023-10-20浏览:

  通用型人工智能技术,以语言大模型为代表,正迅速推动全新的智能产业与智能组织的崛起,重新构建了企业内部各生产要素的组织逻辑,同时塑造了全新的商业生态。基于对海量数据的学习,大模型所具备的通用能力和泛化能力,使自然语言成为人与机器的交互界面,并使传统上只有人类能够完成的认知任务得以实现工业化生产。这一生产力变革一方面挑战传统的组织设计逻辑,深刻地改变了企业内部的人、财、物以及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运营与管理;另一方面,它升级了传统的商务应用,重新塑造了企业间的网络关系,从而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工商管理作为以企业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管理科学,需要积极关注全新的技术变革与企业管理实践,助力中国企业领衔大模型技术创新、应用大模型技术升级,释放中国企业的数据红利。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设立“基于通用大模型的工商管理前沿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

  一、科学目标

  本专项紧密关注国家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战略需求,运用大模型技术来探索解决中国企业在工商管理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我们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共同塑造组织理论的变革和大模型应用下的组织管理新模式。我们鼓励跨学科合作,推动采用与实际场景相匹配的数据融合技术方法,以深入研究大模型对企业管理实践的影响,为企业智能化转型与创新发展提供基础理论指导。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大模型决策系统下的企业战略管理优化与组织理论创新(G0201或G0202)。

  (二)人-机交互场景下的员工心理规律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G0204或G0208)。

  (三)大模型融通的组织学习与创新生态系统研究(G0208或G0203)。

  (四)基于多模态大数据的智能财务管理与审计(G0205或G0206)。

  三、资助计划

  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4项左右,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200万元/项。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8日。

  2.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专项项目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专项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设计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应选择管理科学部G02

  属相关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项目名称可以与拟资助研究方向稍有不同。

  管理科学部不受理如下申请人的项目申请:①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但在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若已获得《结项证书》,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②2023年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

  (5)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基于通用大模型的工商管理前沿科学问题研究方向:***(按照上述4个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必须应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3年11月18日16时)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3.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联系人:何毅,电话:010-62326898,电子邮箱:heyi@nsfc.gov.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专项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本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和协调推进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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