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加强多年生稻育种的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设立“多年生稻驯化改良与利用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资助科研人员开展深入研究,揭示多年生稻形成的遗传机制,研发改良新技术,创制新种质。
一、总体科学目标
系统深入研究多年生稻驯化改良与利用的遗传基础,创制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优异基因和材料,并通过分子设计培育新种质和新材料,为多年生稻驯化改良提供理论、材料和技术。
二、核心科学问题
多年生稻驯化改良的遗传基础。
三、拟资助的研究方向
(一)长雄野生稻直接驯化及其与亚洲栽培稻种间杂交创制多年生稻的遗传机制和技术研究。
(二)具有“多年生性强、根(茎)集聚、易于耕种、经济可行、产量稳定”目标的多年生稻育种重要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
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200万元。计划资助项目1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2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为长期稳定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29日16时。
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注意:申请人应围绕本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资金预算,不符的项目不予受理。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选择“C13”。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4)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5)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6)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3年10月29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后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3. 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农学与食品科学处,联系电话:010-62326919。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为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
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和协调推进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科研院联系人:杨永鑫 电话:84708600 邮箱;funddut@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