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荷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NWO)双边合作协议,2010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项目数:最多资助7个项目;
2、项目执行期: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3、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4、资助领域:Water ways, harbours, estuaries and coastal engineering(详见附件);
5、评审指标:合作项目的科学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双方合作的互补性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中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3、中方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4、符合年度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5、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6、荷方合作者应按照NWO的要求向NWO提交申请。
三、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之后选择“NSFC-NWO项目(中荷)”,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
2、填报英文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M FOR RESEARCH COLLABORATIONS OF NSFC-NWO 2010”(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毕的英文申请书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在线提交。双方申请人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3、中方申请人需提供与荷方合作者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合作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合作双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计划;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相关经费预算等事项。协议书需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附件”栏中一同在线提交。
4、电子版申请需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网上确认。需打印一套纸质的中、英文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合作协议书于2010年4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四、公布结果时间
评审结果将于2010年10月底左右网上公布。
五、项目联系人
NSFC联系人:范英杰 鲁荣凯
电 话:010 62325309 010 62325351
Email: fanyj@nsfc.gov.cn, lurk@nsfc.gov.cn
NWO联系人:Mw. Saskia Matheussen
电 话: +31 70 344 0549
Email:s.matheussen@nwo.nl
科研院联系人:李 力
电 话:84708600
E-mail :fund@
附件1:领域说明
附件2:英文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