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民口)

转基金委:关于发布“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1-07-04浏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前沿中的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优先发展领域。重大研究计划以专家顶层设计引导和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通过相对稳定和较高强度的支持,积极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创新人才,实现若干重点领域或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公布 “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2011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 申请人请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011年版本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正文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 本次公布的“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受理“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其中,“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21-201412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21-201512月”。

 

  4.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承诺遵守相关数据、资料的管理与共享规定。

 

  5.本次公布的“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由化学科学部负责受理。申请报送日期为201188-12日。

 

  6.所有申请均须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且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包括依托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7.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 8 12 16 )之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提交。提交成功后,再登陆ISIS系统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8.纸质申请材料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科学部综合处。邮寄报送的申请材料,请以速递方式寄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科学部综合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与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已经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重大研究计划的“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

 

  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3.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不能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附件:“可控自组装体系及其功能化”重大研究计划2011年度项目指南

科研院联系人:李力
联系电话:04118470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