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基金计划项目的组织与跟踪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2010-2011年度辽宁省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1、2010—2011年度下达的辽宁省自然基金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2、2009年以来提出延期结题的辽宁省自然基金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
检查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三、结题验收的程序
申请需登陆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结题报告》。
注意事项: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
2.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要说明理由并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3.对未结题的基金项目承担人,项目各依托单位不得推荐其申报下一年度的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对无故不结题的项目承担人,不得推荐其申报今后年度任何计划类别的省本级科技项目。对于未能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初审单位,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况相应给予惩戒,并在下一年度计划申报中减少其推荐名额,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初审单位资格。
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础研究与团队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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