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民口)

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3-10-11浏览:
  

    为深入推进国家及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逐步提升我省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省科技厅决定重点围绕我省农业领域的优势和特色产业,在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打造培养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创新团队应符合《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辽科发[2013]34号)(附件1)所列各项条件。

其中关于团队及人员的基本要求摘录如下:

第五条  辽宁省内企事业单位均可组建并申报创新团队,鼓励单位间合作,提倡跨学科组建。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行业、学科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具有明确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有较好发展前景;

——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

第六条  创新团队设置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助理1名和岗位专家若干名。首席专家负责团队组建及团队所承担职责与任务的宏观决策;首席专家助理负责团队的组织协调及所承担任务的落实;岗位专家(课题负责人)负责所承担的岗位任务的落实。创新团队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首席专家年龄原则在55周岁以下;首席专家助理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岗位专家年龄原则在50周岁以下,其中40周岁以下专家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首席专家助理、岗位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首席专家在本领域内应具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能够引领我省该领域学术与技术发展的能力; 首席专家助理、岗位专家在本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

——同时,创新团队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省内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主持或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第七条  创新团队重点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3-5人,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相对独立的开展科研工作。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团队须填写附件2的《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并于20131022前将申请材料纸质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院基础部(主楼210房间)。

 

    联系人:李占英

      话:84708600

    电子邮箱:kyyjcb@

 

附件:1、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点击下载文件

2、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