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近20年来承担省博士启动基金负责人:
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已实施20年,通过该计划为我省各领域资助和培养了大量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开展基础性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增加科技人才储备,更好地组织实施“十二五”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请对该计划实施以来承担的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填写《近20年来承担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的发展情况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成为长江学者,是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是否入选院士,或者获得其它方面荣誉称号(附件1)。
二、填写《近20年来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重大创新成果调查表》(附件2)。
三、形成“十一五”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3)。
科研院提示:
“十一五”期间承担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全部附件,即附件1、附件2、附件3。其他年份承担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只需填写:附件1、附件2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务必于2011年8月28日-29日交到科研院(主楼210房间);电子版发到:kyyjcb@
附件:
1、文件:近20年来承担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的发展情况调查表
2、文件:近20年来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重大创新成果调查表
3、文件:“十一五”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提纲
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础研究与团队管理部
联系人:齐庚虎
电话:8470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