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相关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2年立项应验收的全部项目。
2、2011年立项的延期验收项目。
3、2013年立项项目,如已完成项目合同约定任务,可提出验收申请,一同参加验收。
二、验收程序
填写《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准备相关验收材料(验收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于2015年5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院高新部。
三、验收材料
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四)项目验收评价报告;
(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七)项目经费决算表。其中,项目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提供具备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经费审计报告,20万元以下项目出具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
(八)其它材料。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金瑞星
联系电话:84708605
附:1、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3、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科研院 高新部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