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相关老师:
大连市科技局近日发布了《关于申报2015年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科研管理、财务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备,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项目符合科技计划支持的重点方向(见附件);目标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3、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工作,同期主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两项。
4、除软科学、医疗卫生、高校研发类课题外,其他类项目应已开始实施,且累计完成投入已达到项目总投入的30%及以上。科技服务类项目按照上年度投资总额或运营成本比例进行补助。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企业有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为不通过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市级及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
(3)项目承担单位无故不参与科技统计、财务快报等基础工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填报R&D统计报表或上年度R&D投入为零的;
(4)申报企业近两年连续获得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5)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6)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6、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登录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无用户名及密码与科研院联系)。
2、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严禁在网上申报,须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连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财务报表、前期研究成果、合作协议及市场检验证明等支撑材料。企业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及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4、项目已完成研发投入证明和企业自有资金证明;
5、2012—2014年申报单位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明细(包括已获得中央、省、市立项尚未拨付资金项目)。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院高新部。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电话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6月5日
纸件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
科研院联系人:金瑞星
联系电话:84708605
科研院 高新部
201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