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申报2015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2015-05-18 韩丽洁 点击:[]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教师:

    2015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属于《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奖励领域和范围,重点是重大工程关键技术及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应用技术、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地节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技术、节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污水污泥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以及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信息化应用技术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条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家级、部级项目要求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自行研发技术类项目要求经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估、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城乡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并由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标准规范类项目需颁布实施1年以上,并提供宣贯情况与证明;建筑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以及相关软件类项目要求鉴定(评估、验收)6个月以上,软件类项目需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并提供应用证明。

  (二)以重大工程为依托的项目,其工程竣工时间应满两年。

  (三)因多个单项科技成果关联性强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做出整体性技术评价(鉴定、评估、验收),评价时间要求与第(一)条相同;联合申报项目包含的单项成果获过华夏奖的,获过奖的内容不应占主体,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四)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如第一完成单位放弃申报,在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情况下可由第二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15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仍采取单位推荐申报的方式,我校具有推荐资格。

  申报材料要求网络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请申报项目组于2015年4月15日起登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或),按照《填表说明》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及附件一式5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4套);推荐材料电子版(导出项目库文件)刻光盘一并报送,且网络提交材料与书面材料必须一致;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络提交时不录入系统,报送书面材料时附规划图。

  五、申报时间要求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进快与科研院成果部联系,以便得到申报方面的指导。

    六、联系方式

    1、学校科研院成果部:韩丽洁  孔凌

       联系电话:84708602  84707602

  2、联系单位: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奖励办联系人:辛 萍     

     电 话:010-88082212   010-88083350

     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王俊田

     电话:13522603383,或QQ:274700168

  

                                                

                                        科研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 附件【华夏奖励办法.doc】已下载
  • 附件【填写说明.doc】已下载
  • 附件【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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