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11号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四个文件精神,充分提高广大教师对国家法规制度和学校管理办法的理解,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广大教师正确使用科研经费的意识,了解相关职能部门科研业务规定及流程,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分批次举办十期校级培训班,面向全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法规制度宣讲,由于部分老师因为上课或出差等原因未能到会,现决定补充召开第十一期宣讲报告会。
一、参加人员
前期未听取宣讲报告的各学部(学院)教师及相关科研管理人员
二、宣讲部门
监察处、审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三、宣讲内容
1、国务院11号文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科研相关管理办法解读;
2、教育部对我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3、学校第三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4、校内职能部门相关科研业务规定、流程说明及常见违规行为警示。
四、时间地点
5月20日(周三)下午14:00,伯川图书馆报告厅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要求,宣传到每位科研人员,请尚未听取报告的教师务必到会。
2、请各位老师携带玉兰卡签到,准时到会,手机调至静音。
联 系 人:孔凌 娄颖
联系电话:84707602 84707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