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做好2015年度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辽宁省《2015年度省科技奖励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科技功勋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含企业重大研发成果奖、工人农民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条件
(一)科技功勋奖
辽宁省科技奖励办要求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省科技功勋奖人选不超过2名。推荐人选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十八条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推荐项目应当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
(1)单位推荐。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限额推荐指标数。我校将在限额指标数内根据申报项目数,校内择优遴选推荐。
(2)专家推荐。专家认为项目技术水平高、意义重大、已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按下列条件进行推荐(不占用学校推荐指标。)
省科技功勋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科技奖励项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省科技奖励项目。
每位推荐专家只能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省科技奖励项目,同时每位专家应撰写书面推荐意见并签名。专家推荐的项目,在省科技奖评审过程中,如项目存在异议,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的责任。
2.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3年12月31日前项目整体结题验收或实现整体技术应用。
3.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可参考附件7“公示格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5.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当年省科技奖中其他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省科技奖励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6.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7.已在省级成果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8.各推荐单位已推荐的2014年度省科技奖励项目,并参加了第一轮网评的,今年不能推荐。如发现推荐,暂停推荐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三)国际科技合作奖
推荐国际科技合作奖人选(组织)没有推荐指标限制,推荐人选(组织)应当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推荐办法
今年仍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推荐形式。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推荐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一)网络推荐要求:
登录辽宁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推荐意见栏除根据项目科技水平草拟推荐意见外还需填写相关项目的公示情况,明确的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
(二)书面材料推荐要求:
与网络推荐材料相符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
四、回避要求
推荐单位对有关同行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6),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推荐时一并提交。
五、推荐时间及其他要求
1、网络申报网址:(),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务必5月6日前电话通知科研院成果部,以便分配登陆账户名及密码。
2、请申报负责人在材料网上录入及打印前最迟5月25日到科研院初审,合格后再网上录入及打印装订。
3、请参照《申报书》后的附件要求抓紧时间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应用证明”请参考附加8格式制作。
4、申报前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记办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0,科技成果登记截止日期5月10日。
5、请务必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5月6日前预报名,根据拟申报项目数量校内遴选确定申报指标并得到必要的申报指导。
网络申报开始时间:2014年5月1日
网络和书面推荐截止时间:2014年5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院:韩丽洁 潘迅 孔凌
联系电话:84708602 84707602
附件:1.《自然科学奖推荐书格式》
2.《技术发明奖推荐书格式》
3.《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格式》
4.《国际合作奖申报书格式》
5.《专家推荐意见表》
6.《回避专家申请表》
7. 公示格式
8.《应用证明格式》
9. 奖励申报相关问题问答
10. 成果登记办法
科研院
2015年4月26日